近日,芜湖仲裁委员会与芜湖市工商联合会召开“发挥仲裁职能作用、高质量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主题座谈会,通过建立五项机制保障仲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是建立仲裁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机制和一年两次会商制度,由芜湖市司法局和芜湖市工商联轮值。
二是建立仲裁委、工商联与企业间的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仲裁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对商会、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切实加强仲裁法律制度培训,重点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的培训。
四是拓宽仲裁员聘任渠道,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和企业中选聘仲裁员。
五是规范合同行为,做好仲裁协议(条款)示范文本的推广作用,促进依法治企,防控企业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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