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为统筹安排做好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进一步巩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成果,根据《安徽省人民*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3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9号)、《关于印发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芜教基〔〕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着眼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统筹、健全机制;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招生原则(一)以校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区级统筹、以校为主、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协调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中小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学位。(三)“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四)严禁择校的原则。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同城借读生。三、组织实施(一)招生对象1、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儿童、持有本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2、初中阶段为小学毕业的本区户籍的学生、持有本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二)招生办法1、本区户籍学生入学(1)符合“两个一致”按照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入学。“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符合“两个一致”的学生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完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2)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下列规定办理。①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②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③市区户籍(非经开区户籍)在经开区租房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2、特殊群体入学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执行《芜湖市人民*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策的通知》(芜*办[]21号)的要求,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相关*策的实施意见》(芜教基[]10号)、《关于印发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芜教基〔〕43号)办理。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我区的居住证,向社会事业局或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学申请,若入学区域的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外来人员未领居住证、居住证失效或住所变化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向两头延伸。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3、有序做好招生工作(1)各中小学校可结合实际规范实施招生工作。(2)各中小学校负责做好户口和房产证等审核工作。户口和房产证等经审核后,原则上不得变动。(3)各中小学校在户口和房产证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做好登记工作,在移交户籍、房屋管理等相关部门确定后妥善处理。(三)报名方式1、小学新生报名社会事业局负责安排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各校具体负责小学新生摸底登记工作,市区摸底登记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2日—8月23日。2、小学升初中报名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小升初报名登记工作。(1)我区的所有小学学校,在读六年级的学生使用“年芜湖市小学升初中报名审核(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21日。(2)我区户籍和持有我区居住证的,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由家长携相关材料,前往经开区教研室(绿庄大厦三楼)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四)规范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初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告,经批准后公布实施,自年始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五)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建小区的增加和学校布局的变化,经开区区属各中小学校的招生范围由社会事业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免试就近入学、“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学区划分方案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六)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经开区区属中小学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各校要按照社会事业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七)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执行《安徽省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43号)的规定,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小学、初中各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50人,小学、初中在校生规模不超过人。按照我市确保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的要求,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凡存在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必须通过增加班级和教师等措施,合理分流学生。实行严格的转学审批制度,严厉禁止择校等违规转学行为。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各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不足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八)发挥指标到校生作用。“指标到校生”是指将示范高中的招生计划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学校,享受指标到校生要符合芜湖市关于做好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上规定。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5号文件要求,年继续落实“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今年继续实行省示范高中过渡性指标。年省示范高中过渡性指标不再实行。四、保障措施(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校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策,协调招生工作,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强化权利和义务履行。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办〔〕3号)精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各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三)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校要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招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要严格学籍管理规定和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四)加大招生*策宣传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各校要高度重视,在招生入学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时刻,就关键*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积极做好招生入学*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五)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校要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纳入对校领导考核和学校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六)社会事业局设立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经开区教研室,天门小学,育瑞实验小学,东梁小学,凤凰城小学,万春小学,新民小学,银湖小学。举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附件1:
年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5月--6月,社会事业局组织招生宣传、研究制定招生*策。7月10日—7月12日,社会事业局做好小学新生摸底登记工作,发放《义务教育登记表》,同时审核户口、居住证和房产证及其他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7月下旬-8月中旬,社会事业局组织生源调查、汇总信息、合理划分招生范围。8月21日,社会事业局、学校公布招生范围。8月22日-23日,各小学组织新生报名,报名时需交验户口、房产证、《义务教育登记表》、计划免疫证明(凭免疫接种卡医院换取)。8月25日-26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附件2:
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市教育局统筹协调,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进行小升初报名登记工作。5月8日—5月21日,经开区的所有小学,使用“年芜湖市小学升初中报名审核(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采集学生的有关信息;5月22日—6月5日,认证中心初步判断报名信息真实性、毕业小学初步审核报名信息有效性;(详见《关于做好年芜湖市区小升初网上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5月23日至6月5日,毕业小学初步审核报名信息有效性,打印学生报名信息表,由家长签字确认,交学校留存。6月6日-6月30日,毕业小学线下受理部分审核不通过学生以及特殊情况学生;社会事业局汇总各校小学毕业生户口和房产证等审核情况。7月1日-7月6日,社会事业局将小升初报名信息表报市教育局汇总。7月10日-12日,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仍按原来方式报名,由家长携毕业生户口(监护人和学生居住证)、房产证及其他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小学毕业证书和学籍表的原件和复印件至经开区教研室审核登记。7月1日-7月20日,初中特长生招生。7月份社会事业局进行生源状况调查。8月1日-8月22日,按照小升初招生*策,分配生源到各初中学校。8月23日-8月25日,各校发放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28日-8月29日,现场接待家长(芜湖市二中本部)。
注:本日程表仅为计划安排,可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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