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月25日发布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27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办法》。
《办法》共7章27条,明确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明确了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的范围和遵循的原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的职责、交易程序以及监督机制等。修改了信用评价主体职责分工,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执法支队作为对代理机构的综合管理和综合考评主体,完善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登记相关规定。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整合住建、交通、税务等部门行*处罚职责,制定修改各项监督管理制度26项,不断完善综合监督制度体系。成立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以专业人员组建专业执法队伍,做到既“招”又“管”。会同公安部门构建“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提升线索摸排效率,努力给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交易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解决部门条线管理的局限性问题,为促进我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来源:芜湖新闻网
FM.4芜湖新闻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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