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决定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有奖举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接受举报范围: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安徽”“全省”“皖北”“皖南”“江淮”“芜湖”等字样并在芜湖市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重点举报对象:一是利用“*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建*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人民利益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
二、举报方式
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信件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我们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最先提供有效线索材料并查实的,给予元奖励。
举报—
举报邮箱:whsmzs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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