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和重新确认命名
安徽省卫生城市
卫生县城(乡镇)名单的公示
省爱卫办组织相关专家,通过资料审核、暗访和技术评估等方式,对年度申报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乡镇)进行了综合评审;对届满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乡镇)进行了重新确认。经评审认定,无为市、来安县城及蜀山区南岗镇等59个申报市、县城(乡镇)和重新确认命名的芜湖市、合肥市庐阳区、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等20个市、县城(乡镇)整体卫生水平达到安徽省卫生城市、安徽省卫生县城(乡镇)标准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卫生城镇工作的质量,省爱卫办现对拟命名和重新确认命名共79个市、县城(乡镇)为安徽省卫生城市、安徽省卫生县城(乡镇)进行公示(详见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邮件形式向省爱卫办提出,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所提意见内容要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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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不分先后)
一、重新确认的安徽省卫生城市
芜湖市
二、重新确认的安徽省卫生县城(区)
合肥市:庐阳区
淮南市:凤台县
铜陵市:枞阳县
宣城市:旌德县、郎溪县
三、重新确认的安徽省卫生乡镇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
宣城市:宁国市甲路镇、宁国市霞西镇
淮南市:毛集区夏集镇
*山市:徽州区潜口镇
滁州市:定远县连江镇、定远县二龙乡、天长市永丰镇
宿州市:埇桥区支河乡、埇桥区蒿沟乡
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
亳州市:蒙城县许疃镇
阜阳市:颍州区西湖镇
安庆市:怀宁县平山镇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徐捷
校检:谢祖武
监制:成凯
监审:朱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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