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县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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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芜湖市繁昌县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繁昌县人民*府批准,同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即*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现已具备PPP模式招标条件。繁昌县人民*府授权繁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单位,对本项目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县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2、项目编号:WH10CGFW
3、项目类型:PPP项目
4、项目总投资及项目资本金设置
本项目投资总额约.89万元,其中存量项目评估价值为.19万元,新建项目(含已建管网修复工程,下同)投资为.7万元。新建项目投资中工程费用.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万元,基本预备费.04万元,建设期利息.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4.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5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95万元。本项目资本金合计.1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拟融资.71万元,占总投资的80%。
5、项目实施机构及*府投资主体
繁昌县人民*府授权繁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招标工作,即为本项目采购人。
繁昌县人民*府同时拟授权繁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建投公司”)作为*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中,*府方出资代表占股10%,中标社会资本占股90%。
6、项目建设运营内容
(1)建设内容或资产范围
1)本工程新建建设内容为①城区系统,包含繁昌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近期扩容建设、城区10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城区14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②乡镇系统,包含孙村镇、荻港镇、新港镇、经开区污水处理及污水管网建设;③新建污水干管,包含新建县城区及孙村镇8条污水管网;④河道治理,包含纬八路水系生态治理、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水系沟通工程三部分;⑤已建污水管网修复,对县城区、荻港镇、新港镇、孙村已建污水管网进行CCTV检测修复、管道清淤及管道修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本工程存量项目包括繁昌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含一、二期)、孙村镇繁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荻港镇污水处理厂以及新港镇污水处理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运营范围
项目的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子项目(含存量和新建工程)的运营维护,具体内容如下:
1、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
繁昌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孙村镇繁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荻港镇污水处理厂及新港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污泥采用带式浓缩脱水机脱水至80%后送往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因*府方指定污泥处置地点发生改变而导致运输费用变化的,由*府方据实调整),污泥最终处置费用由*府承担;对各厂区内的建构筑物进行定期维护小修,对各厂区内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小修、中大修以及重置。
2、配套管网泵站的运营维护
对项目所涉的配套管网和泵站进行运营维护。管网维护具体内容包括管道有害气体检测,通风,沟道疏通,清捞洗刷检查井、调换检查井盖座,检修检查井,检查井内淤泥、弃渣外运,单公里维修费用在3.5万元以内的中、小型管道局部翻修(单公里维修费用超出3.5万元的管道维修列入大修计划,大修由项目公司负责,超出部分费用由*府方统筹考虑,结合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投标报价另行据实结算);泵站维护(含新建3座提升泵站(规模分别为m3/d、m3/h、m3/h))主要为管道清洗、除锈、油漆,水池清淤、外运,水泵保养,电力线路保养,泵房清洗、保洁,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验等,不包含泵站设备设施大修;泵站运行电费由*府方承担,每月据实结算。已建4座存量提升泵站(包括荻港镇2座提升泵站(规模为m3/h和25m3/h)、县卫星塘泵站(规模m3/h)和城区潜水排污泵(规模m3/h))运营维护费由*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另行协商确定。
3、河道治理工程运营维护内容
(1)纬八路水系生态治理运营维护内容
①纬八路水系河道两岸挡墙、草皮护坡防护整修,防止水土流失;水体沿岸垃圾清运(不含水系两侧居民的生活垃圾);河岸的生态修复;根据河道的淤积情况及时进行清淤、疏浚,保持河道的滞蓄水量;②水系内水体水生植物和岸带植物的养护、水面漂浮物的清理,保持水面清洁和水体畅通等。
(2)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维护内容
①西门河右汊右支、西门河左汊、牛口山河以及前冲山河河坡、驳岸、挡墙的防护整修,防止水土流失;水体沿岸垃圾清运;河岸的生态修复;根据河道的淤积情况及时进行清淤、疏浚,保持河道的滞蓄水量;②河道两侧15m范围内水体水生植物和岸带植物的养护、水面漂浮物的清理,保持水面清洁和水体畅通等;③保证溢流堰等工程的安全操作和工程检修,保持河道达到一定的水位,河道在正常水位情况下通过工程的运行措施,给水排水,以改良河道水质等。
(3)水系沟通工程运营维护内容
保证控制闸的安全操作和工程检修及维护;保持河道达到一定的水位,河道在正常水位情况下通过工程的运行措施,给水排水,以改良河道水质;对该河段水体水生植物和岸带植物的养护。
设施养护须符合国家、安徽省、芜湖市及繁昌县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7、项目合作范围及招标内容
本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社会资本,由*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府方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和运营维护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8、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含综合建设期和整体运营期,综合建设3年。
本项目新建及存量项目提标改造的综合建设期三年(年-年),各子项具体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1)城区系统:繁昌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建设建设期一年(年-年)、10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期1.5年(年-年)、14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期1.5年(年-年)
(2)乡镇系统:建设期一年(年-年)。
(3)新建污水干管:建设期为一年(年-年)
(4)河道治理:纬八路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期一年(年-年),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期两年(年-年),水系沟通工程建设期0.5年(年-年)
(5)已建污水管网修复:建设期0.5年(年-年)。
9、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和ROT(改建-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各子项目运作方式如下:
表1:项目运作模式一览表
10、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府付费”。
11、项目运作程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程序如下:
(1)本项目确定中标社会资本后,由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芜湖市繁昌县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府与社会资本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设立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芜湖市繁昌县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资产经营权转让协议》。
(3)根据以上合同及协议约定,由项目公司承继*府方前期已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清单详见《PPP项目合同》附件)。
(4)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12、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表2:最高限价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参与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参与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建设施工工作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至少提供一个投资额不低于8亿的类似项目PPP业绩(注:类似项目指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厂/管网/泵站/调蓄池)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道/湖泊/岸线)工程等,提供合同关键页(须至少体现投资额、签字盖章页),投资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组成,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各方出资比例不得为零;
(3)上述第2、3、4条资格条件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
(4)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申请(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