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蔓延,但可控!
因此,在疫情面前,人人都要守规则
否则就会触犯法律法规
轻则行政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芜湖警方对疫情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
零容忍
01
2月5日下午14时,南陵县居民郭某琴拒不配合疫情卡点执勤岗位工作人员工作,不如实登记身份信息,随意出入南陵县和顺小区西大门,且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辱骂及殴打。
南陵县公安局巡防大队民警将情况调查取证后,依法对郭某琴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02
2月5日晚,繁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社区报警称:社区住户管某系从武汉返回,但不配合居家隔离。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到管某虽然已经解除隔离,但其儿子管某华和儿媳是1月26日从武汉返回繁昌的,目前仍在居家隔离期,管某与儿子一直生活在一起,按照规定暂时也不能外出。然而管某执意要出去散步,民警一方面进行心理疏导,另一方面对其进行普法宣传,告知这是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然而正在劝阻之时,其子管某华竟拿铁锹袭击民警,导致民警手部和脸部受伤。
民警受伤照
目前,管某华妨害公务案已受理,待居家隔离期结束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提示:疫情当前,每个人都是战疫者,请多一些理解和配合,才能早日打赢这场硬战!
03
2月5日下午4时许,一男子在驾车回家的途中经过金代路口卡点时,疫情防控人员示意其停车消毒检测,该男子认为自己是本地人每次经过卡点都要测量体温实在太麻烦,便不理会工作人员强行驾车驶入,现场执勤警员立即向白茆派出所汇报,后通过查找监控得知该男子信息后传唤其到所内批评教育。(通讯员:祝雪莲)
04
2月4日20时许,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马塘派出所接报警称:在弋江嘉园二期西门,有一驾驶员不配合测体温丶登记等防疫工作。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现场,经了解,当事人郭某对防疫工作人员工作不配合,态度差。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责令郭某配合防疫人员管理,按市政府通告要求,接受测体温丶登记等防疫工作。在配合好防疫人员工作后,民警对郭某就近期国家防疫规定和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教育。在听了民警的法律宣传后,郭某书写并向民警宣读了他的检讨书,表示“通过民警教育,深刻地认识了错误,非常难过,非常后悔,给管控人员增加了难度表示道歉,保证今后一定服从管控人员安排,积极配合管控人员测体温。(通讯员:张敬华)
05
2月4日,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滨江派出所接报警称:宝塔根江边有多人聚集钓鱼。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一群钓友将疫情危险抛之脑后,相约来到宝塔根江边钓鱼。正当他们忘情垂钓时,很快被群众发现并举报。
民警对这些“钓友”进行了训诫教育,提醒他们注意保护自己,不要随意出门,更不能聚集一起,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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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平安芜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