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安徽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gt;的通知》(皖人社发〔〕53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年网络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申报范围
1.本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的在职技术人员(含国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取得网络工程师职称资格并注册后,可申报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申报方式
通过网络申报,可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报送的,在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并上传书面材料后,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
四、其他事宜
1.对学历、资历或工作经历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未按规定时限报送申报材料或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不予受理。
一、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从12月5日开始,12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12月12日-年1月10日(现场材料审核);年1月18日-年3月31日(线上材料审核);年3月31日-4月15日(现场材料审核);年4月16日-5月31日(线上材料审核);年6月1日-6月20日(线下材料审核);年7月1日-7月15日(线下材料审核)。
2.年网络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12月5日开始网上申报,12月18日前完成线上材料审核,12月25日前完成线下材料审核,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二、申报范围
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计算机网络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受户籍、档案、人事关系等条件的限制,均可申报网络工程师职称。除军队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参加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网络工程师职称评审和认定不受户籍、档案、人事关系等条件的限制。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人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