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据镜湖检察消息:近日,由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芜湖市职业技术学院原*委委员、副院长殷立明受贿案一审宣判,镜湖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殷立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三百二十一万八千零四十八元予以追缴。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年至年,被告人殷立明利用其担任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处长、副院长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计价值人民币万余元,其中既遂.万元,未遂64.万元。
本案经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给予认定,于近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