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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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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27日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志鹏为市人民*府秘书长;

江澜为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少华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志鹏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刘萍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免去:

陈锦芳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颜新权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季和云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宁优虎、胡昊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唐伟、韦业强、*海龙、蒋征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吴靓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

方慧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琴芳、顾新昌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圣飞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

李娟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郑欢峰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许新根、胡宗正、牧松林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俞红干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姚娟、刘玲玲、薛萍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戴斌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叶彪、张晓燕、程昕、刘婷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周琴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裴群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国廷斌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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