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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年度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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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36号)精神,现就今年芜湖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落户芜湖创办企业或与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从事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微电子、新材料、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汽车及零部件等支柱产业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3年以上,并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2.科技团队成员应在3名以上(含3名),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一般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与创业项目关联度较大。

3.科技团队创办公司为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注册成立(含变更),发展势头良好。

4.市、县(市)区、开发区扶持资金入股后,科技团队持股不能少于公司总股本20%,其中现金出资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0%,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各级*府扶持资金的50%,领*人才持股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3%。

5.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所有权归团队个人所有或科技成果所有权人承诺转让给团队个人。在签订股权增资协议后的12个月内,知识产权作为团队出资注入新注册公司。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自扶持资金首笔款项拨付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4月15日起,科技团队通过芜湖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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